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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12-2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6月6日至7月6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进行了巡视。9月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省委巡视组向学院党委反馈巡视意见后,9月14日上午,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会议一致认为,要把整改作为近期党政工作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首要工作任务,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学院党委要求全院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原因,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内容、方向和目标,明确整改重点、完成时限和措施,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实行逐条核查、销号管理,逐项制定整改方案,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自觉把巡视工作与学院教育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视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视成果。
  (二)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院立即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朱爱胜同志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龚方红同志,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谈向群同志任副组长,班子其他同志及学院巡视工作各小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谈向群同志兼任主任,党院办、纪委办、组织、宣传、人事、财务、教务、资产管理、后勤基建等涉及巡视整改问题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依据整改建议,细化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学院党委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先后召开4次党委会、2次院长办公会、1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党委书记亲自部署,研究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召开党委会专题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在会上逐项分析研究,将反馈意见细化分解为24个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了91条具体整改措施。为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学院党委对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领导、主责部门、协同部门和完成时限,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党委统一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协调推进,坚决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责任部门按照整改要求,针对每一个整改项目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责任到人、限时整改,形成了整改工作强大合力。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践行整改责任要求,确保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工作周报制度。纪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于不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问责追责,为完成整改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学院党委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梳理、细化分解为24项整改任务,针对任务制定了91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目前,2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8项,占75%;正在整改6项,占25%。全部整改任务将在2016年12月完成。修改完善规章制度25项,新制定规章制度6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3条,已调查处理2条,严肃追究2名责任人的责任,其中1人给予诫勉谈话并免去相关职务,1人给予诫勉谈话;正在核查1条,将在2016年12月完成。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存在差距,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理念尚未真正树立”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是组织开展好学院教学“诊改”活动,进一步完善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好课堂教学质量年活动,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坚持教育、管理、服务、发展“四位一体”工作模式,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
  三是切实维护学生利益,扩大奖助学金比例和额度,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本的工作理念。
  四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加强辅导员、班主任考核,修订完善了学院《兼职辅导员选聘管理办法》《班级导师聘任、管理、考核办法》《院系学生工作考核条例》等规章制度,完善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
  五是进一步发挥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作用,做好省高校共青团改革试点项目——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改革的全省试点工作,学院出台《学生代表大会组织实施办法(试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定期召开学生和团员代表大会、学生座谈会,开设好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广泛听取学生意见。
2.关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有偏差,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滞后”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文件和重要论述,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涵和核心要求。
  二是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纪要执行与督查。
  三是修订完善学院《公文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学院发文,明确学院党委与行政发文范畴。
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有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到位,对事关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两级教(工)代会作用,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要经过教(工)代会或执委会审议通过。
  二是修订完善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并抓好学习和贯彻执行,认真落实党务公开、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修订完善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4.关于“有的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巡视期间有的情况未如实向巡视组报告”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干部围绕“五查摆五强化”“七查摆七强化”,认真查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将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教育纳入干部培训班的内容,通过经常性的教育提高干部的规矩意识。
  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学院党委成员对照巡视整改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反思,主动从思想深处查找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围绕“守纪律、讲规矩”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明确个人的努力方向。
  (二)关于“党的建设力度不够,存在薄弱环节”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较少”的整改情况
  一是每学期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学院党建工作,确定半年度和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是党委组织召开好每两月一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的文件,对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学生党员管理等党建工作重点、难点进行研究部署。
2.关于“中心组学习不规范,对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缺乏针对性,网络化、新媒体手段在宣传工作中未很好运用”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修订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提高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交流发言的比例。
  二是加强党总支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加强考核,监督各二级单位贯彻落实,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三是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在高校的重要性。修订完善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四是利用“五四”“七一”“一二·九”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各类富有我校特色、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
  五是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丰富完善社会实践课程体系。加强新媒体在思想宣传中的应用,提升意识形态感染力,做好大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和舆情收集工作,通过网络、QQ群、微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六是利用学院和团委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网络互动社交平台,强化思想引领。构建大学生新媒体工作集群,建设网络工作队伍,主动设置议题,开展互动新颖、传播面广的专项线上活动,推广优秀网络文化作品。
  七是加强新闻宣传思想舆论队伍建设,发挥好宣传员、网评员、信息员、通信员队伍的积极作用。
3.关于“部分党总支抓业务与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二级单位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党建工作纳入部门考核,把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到二级单位考核和党政干部个人年度考核中。
  二是配齐配强二级党组织书记,思政部、体育部两个单位配备专职直属党支部书记。
  三是开展二级党组织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强化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四是以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为抓手,进一步提高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业务水平,10月份已成功举办一期培训班。
4.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够,有的支部党建工作流于形式,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党支部工作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
  二是加强党委组织部与各二级党组织对支部组织生活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的检查,严格组织生活。
  三是以支部书记论坛为载体,进一步交流党支部工作经验,推动党支部工作,9月已举办一期论坛。
  四是党总支组织党支部书记对年度党建工作进行述职,提高支部书记抓好支部党建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
  五是每年举办一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加强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
  六是对毕业离校未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进行清理,严格按有关规定接转、管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5.关于“党员意识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道德修养。通过基础台账检查,对台账中反映出的党员教育管理薄弱的党总支进行书记约谈。
  二是在全院党员干部中全面开展“亮身份、树形象”活动,要求党员亮出带有“党员姓名、职务、承诺”的桌牌,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树立“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形象意识,自觉履行承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年底结合党员评议工作对党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6. 关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开展党费收缴专项治理,10月底前完成2013年以来党费的补交工作,共补交党费252857元,同时按照中组部要求完成2008年以来党费补交工作。
  二是根据最新党费收缴标准,核定每一位党员的党费标准,并根据党员收入变化及时调整党费的收缴额度,严格按规定交纳党费。
7. 关于“选人用人规定执行不严,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履行不到位,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到位,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有的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
  二是制定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程序选任干部,同时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是严格落实干部任用的“凡提必核”要求,提任干部前应书面向纪委征求书面意见,并实行全程纪实,对拟提任中层干部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
  四是切实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修订了《关于对学院中层(含助理)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办法》,并按照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外出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等文件要求,强化干部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观念,严格执行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出国出境审批和出差报备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
  五是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和谈话;并已制定了学院《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每年年初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干部填写个人事项报告,传达文件精神,进行书面提醒。
8.关于“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严,一些重要岗位干部长期未轮岗”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完善轮岗交流制度,加强定期轮岗交流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同一岗位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个任期”。
  二是对在岗时间较长的财务处等重要岗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三)关于“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整改情况
  一是党委切实承担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
  二是组织实施“四个一”工作机制,即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每半年在分管领域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个月推送一条党性和廉政教育短信,加强经常性教育。
  三是修订完善学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的考核办法》,指导督促各党总支、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是建立基层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要求学院各二级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严格执纪问责,明确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被问责。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全院二级单位负责人全部签署责任书,并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2.关于“有的班子成员和部分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普遍开展廉政谈话,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普遍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根据工作分工,进一步明确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中。
  二是结合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开展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求领导干部把职责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写入年度工作总结,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一并述职、一并接受测评。考核结果分别抄送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3.关于“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不足,纪委聚焦主责主业不够,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参与非主业工作较多,时有越位、缺位的现象,纪委委员会议很少召开,未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院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增加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保证纪检监察部门集中人力精力、聚焦主责主业。
  二是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是厘清纪委工作职责,对当前纪委工作职责进行再梳理,对纪委工作职责逐项细化明确,从一些非主业的具体工作中退出,对非主业工作做到不越位。在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工作方面下功夫,做到不缺位。
  四是建立纪委委员例会工作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纪委委员会议,通报上季度纪委工作开展情况,布置下季度工作任务,研究纪委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确定解决方案等。
4.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处理不到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行为。
  二是开展各种名义的“回扣”清查活动,严肃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执纪问责,让失责必究成为常态。
  三是建立专项督查和不定期巡查制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四是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查处工作。院纪委对巡视组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已完成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5.关于“一些项目依法应公开招投标未公开招投标”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学习,提高招标部门审查有效性。
  二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驻宁外单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修订完善学院《设备和家具采购实施细则》《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三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属于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应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不属于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应经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批准后,委托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6.关于“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出现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落实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要求校内各单位每年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实物盘点,资产处通过定期抽查、“逐家过堂”等方式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2011年初建账后的财务账与资产账经过前期核对已经完全对平,2011年前的资产账与财务账不平的问题,学院委托江苏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计,学院将根据审计报告进行调账处理。
  三是2015年资产处单独设立后,立即从“核实个人名下资产”入手进行全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通过资产清查,基本摸清了家底,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已在省属高校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了上报,待财政厅资产清查专项工作结束,省级部门批准后,可实现账实一致。
7.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部分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国库支付不一致,代管款项存在直接列收列支现象,校企合作费主要列支礼品、餐费,存在财务原始凭证缺失、大额资金拆分报销等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大额资金一律通过国库转账支付,学院将先行垫付零星报销支出,定期核对国库资金项目余额与学院账面余额,及时转出国库资金归还前期垫付资金。
  二是督促项目建设部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处理项目结余资金。
  三是清理代管款项,对存在直接列收列支的代管款项的相关科目余额清零并转学院收入。
  四是从2016年开始校企合作费并入公务接待科目核算,并严格执行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发生的各类接待支出,执行事前审批制度,预先落实预算,填写公务用餐审批单,审批时递交对方来函,审批权限参照资金报销审批权限。
  五是加强财务原始凭证管理,对报销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都要求附会议培训通知,出国的要求附出国批件。
8.关于“对二级学院创收经费使用缺乏统筹监管,以劳务费、奖金、福利、招待费等名目支出较多”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学院《培训及管理服务收入分配的管理规定》等规定管理部门创收资金,严格划定奖酬各项支出比例。
  二是进一步细化对直接成本性开支管理,直接成本性开支不低于奖酬金部分的50%,用于业务接待、学术活动等开支控制在部门分配的创收收入的5%以内。
  三是业务招待及学术活动费参照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严禁安排或变相安排公款旅游活动。
9.关于“有的经营性收入未依法纳税,部分咨询费和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及《个人所得税法》等征税规定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税金。
  二是学院收取的校内部分经营性租金收入已于9月29日开具发票,并补缴税费。
  三是清理2015年以前咨询费、劳务费未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上交地方税务局。
10.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十八大以后,仍存在组织教职工公款出国(出境)旅游”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在加强教育提醒的同时,加大检查力度。
  二是严格执行学院《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加强对教职工出国(境)的管理。
  三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按规定严肃查办,对涉及公款旅游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责令全额退出发放给教职工的旅游费用。
11.关于“侵害学生利益问题较突出,代办生活用品加价销售给学生,向食堂承包商违规收取资产补偿费变相加重学生负担,医务室药品加价超规定比例,教材折扣款未按要求退还学生,奖助学金未按规定足额发放”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2年下半年学院院领导离任审计报告中指出上述加价行为违反了学生代办生活用品费相关规定。学院立即进行了整改,从2013年起,改由学生处代表学院向社会招标,进一步降低成本,按中标价并按照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直接销售给学生,学院做好监督和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二是学院在新一轮的食堂经营服务权招标过程中,取消了资产补偿费,按营业额的5%~7%收取设备维护和平抑物价等费用。
  三是从本学期开始取消药品加价,以零利润的形式销售给学生,为学生做好服务工作。
  四是彻底理清学生在医务室就医时的消费情况,清理出近两年药品加价涉及在校生8596人次,医药费加价部分已全部清退。对已毕业学生无法清退的药费将全部捐给学院爱心基金会。
  五是严格执行教材明折明扣据实结算制度,并在每学年结束时给学生发放教材费结算清单。
  六是彻底清理2013年以来所形成的教材折扣款问题,对于应退给在校生的教材折扣款,核算后全部退给学生。对于应退给已毕业学生的教材折扣款,捐给学院爱心基金会,用于贫困学生的资助,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七是切实维护学生利益,足额按比例提取奖贷基金,提高常规奖学金的额度和授奖比例,新设立创新创业、技能大赛、国际交流等奖助学金,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
  八是认真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并及时将发放给学生的奖助学金全部直接打到学生的银行卡里,学院近期还修订完善了学院《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学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贫困生认定及资助工作实施条例》《学生单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为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做好制度保障。
12.关于“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等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公款吃喝,以培训费、会议费名义套取大额资金购买分发购物卡,借举办活动违规发放纪念品”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2016年出台的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审批和报销程序。
  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和铺张浪费。对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给予教职工的有关福利,严格按规定以实物形式发放,严禁发放购物卡。
  三是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为抓手,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检查,对违规公款吃喝的进行全面清查,对工会所涉及的违规公款吃喝的费用,核算后全部清退。
  四是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比例(不超过参加活动人员的30%)发放活动奖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学院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省委要求和师生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学院党委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善始善终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管党治党成果。
  (一)全面提高对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做到秉公用权、谨慎用权、廉洁用权,做到明底线、知边界、不越轨。牢固树立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为实现“国内一流,国际水准,特色鲜明高职名校”保驾护航。
  (二)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告诫,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自觉履行党委全面领导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好监督执纪责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积极推动执纪问责摆在明处、落到实处,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三)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学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严格执纪,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受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以及违反出国(境)纪律等问题。用实际行动,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校风、带教风学风,为实现学院科学、快速、可持续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四)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按照省委巡视工作要求,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固化已有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切实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尚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将继续按相关政策规定和省委主要领导要求,坚决整改、处理到位,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好。重点是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有关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坚决杜绝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五)注重建章立制促长效。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同时,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规章制度建设。严格遵守《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把抓好突出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学院将于年底完成《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努力形成系统全面、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切实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为全面推进学院转型升级、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1838836;邮政邮箱: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邮编:214121;电子信箱:jiwb@wxit.edu.cn。


  中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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