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及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签订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请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相应位置上签字并盖章,于3月18日前交纪委办公室。
二、纪委办公室统一交校领导签字后,将各部门留存的一份返还。
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办 纪委办
2014年3月12日